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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曝光139个“犟筋头”!

秦楚网 2020-11-22

2月24日

十堰市公安交管局

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和主次干道

设置检查点

对上路行驶车辆

逐车进行检查

对以下6台违反通告的车辆

依法予以处罚

序号号牌号码号牌种类
1鄂CQ1023小型汽车
2鄂CQ9715小型汽车
3鄂C08858小型汽车
4鄂CK8800小型汽车
5鄂CBJ860两轮摩托车
6鄂CBJ650两轮摩托车


24日
郧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
对上路车辆逐车检查
依法处罚了
11台违反通告的车辆


依法予以处罚并扣留

1台违反通告的车辆

鄂CNP829两轮摩托车违反禁令,在郧阳汉江大桥(二桥)南端被依法暂扣。



为加强人员流动管控,阻断疫情蔓延传播,2月22日、23日,茅箭公安分局出动警车37辆次、民(协)警114人次,对街面进行巡查,累计巡查行人802人,其中无通行证167人(党员5人、公职人员1人、企业人员36人、个体8人、无业人员117人)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,相关人员依法依规接受了处理,其中批评教育63人,训诫102人,罚款2人。


受到训诫102人、罚款2人名单如下:


从无证人员所辖小区来看,人数较多的小区分别为 东城开发区李家边社区12人,其中和苑巷小区6人、锦绣南山小区3人、北山小区3人,徐家沟村民安小区9人,茅箭堂村5人,天津路社区大洋五洲小区5人。二堰街办彭家沟社区邹家巷小区5人。



2月23日,由房县纪委、组织部、公安局等部门组建纠察队,继续上街抽查非疫情防控人员走动情况,发现随意走动人员一律带至派出所查明身份、进行教育提醒,同时倒查各村、社区及包保单位的管理服务责任。昨日抽查情况通报如下:

1.9点10分,在十字街发现在武当路76号的丁某阅步行前往寿康超市;11点30分,在中百超市发现在东城门路86号的高某才步行前往中百超市。(责任单位:东关社区)


2.9点30分,在晓阳路发现居住在杜家湾路89号的杜某强沿途推车卖菜。(责任单位:花宝社区)


3.15点10分,发现居住在泉水村5组236号的许某林在塘溪沟大桥钓鱼。(责任单位:泉水社区)


4.15点10分,发现居住在莲花村5组的常某、许某在塘溪沟大桥钓鱼。(责任单位:莲花村)


5.15点10分,在大润发超市发现在黄公祠路49号的叶某根、刘某尧步行前往大润发超市。(责任单位:中西关社区)


请各社区(村)和包保单位进一步加强宣传,坚决实行封闭管控、落实包保责任、强化跟踪服务、严控人员流动。被通报的社区(村)于2月24日中午以前向城区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说明情况(3246709)。 



连日来,竹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

组织4个巡逻专班

全面巡查县城主次干道、商超、

药店、小区、广场等地,

严查违规外出人员,并进行批评教育



01
黄 勇

↑不出具任何证件 ,经讲解,认识错误,接受批评。


02
徐丹莉


↑自称去医院看病,却没有任何证明,被劝返。


03
王玉枝


↑县医院门口小广场晒太阳,被劝返。


04
明安春


↑自称菜没送到位,要去超市看看,被劝返。


05
罗志明


↑出门购药,巡逻人员进行政策宣讲,他表示疫情期间无事再不出门。


06
李光平


↑滨河广场小区院内晒太阳,表示接受批评。


07
何彩云


↑趁倒垃圾空档出门遛弯,巡逻人员对其进行批评并讲解政策法规。


08
曾诗胜


↑外出晒太阳,表示接受批评。


09
张 安


↑外出晒太阳,经劝返,表示认识错误。


再次友情提醒!提醒!提醒!
无特殊紧急情况的
别出门!
宅家里!

全城防疫,有你,有我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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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是十堰首例确诊患者,刚刚和老伴一起出院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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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/十堰交警、郧阳网、茅箭这些事儿、房县新闻网、今日竹山微信广告合作/0719-8665479、13797867325编辑/大杨 终审/晓芳

众志成城抗疫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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